個人一次性收取12個月的商鋪租金,能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嗎?
核心提示:
數據正在讀取中...
根據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》(2021年第5號)規定,自2021年4月1日起,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,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,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,免征增值稅。在2021年4月1日前,上述免稅標準為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。
您在2021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后12個月的租金150萬元,分攤后的月租金12.5萬元(12.5=150÷12)未超過15萬元,因此,可以按上述規定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。
數據正在讀取中...
優秀企商寶
- >無錫坦坦國際貿易有限公司
- >湖北泊林裝飾工程有限公司
- >鄭州昌利耐火材料有限公司
- >河南捷旭貨物運輸有限公司
- >萊州市科達化工機械有限公司
- >華邦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>佛山市潤合建材有限公司
- >山東旭輝換熱設備有限公司
- >華邦電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- >佛山市潤合建材有限公司
- >萊州市金利達機械有限公司
- >山東旭輝換熱設備有限公司
- >天津飛云科技有限公司
- >廣州市久百曜電子有限公司
- >山東雙鷹醫療器械有限公司
- >重慶雅潭松裝飾材料有限公司
- >天津市通才汽車銷售有限公司
- >北京北鋁天星金屬結構有限公司
- >山東北澤閥門科技有限公司
- >山東旭輝換熱設備有限公司
- >廣州聯勝機電維修有限公司
- >北京古德維實機電設備有限公司
- >廣州卡帕帳篷有限公司